在地方生活和工作 — 地区特化型居留(F-2-R)
地区特化型居留(F-2-R)是经有人口减少地区的广域自治团体推荐,以在该地区生活并工作为条件获得的居留资格。
截至2026年8月3日施行基准(法务部告示第2026-248号),要求为:①参与广域自治团体长的推荐书 ②国内专科以上学历(入学于留学资格对象教育机构并在国内停留2年以上取得)或在推荐广域自治团体内达到生活工资以上的年收入 ③TOPIK 3级以上或完成社会统合项目(KIIP) 3阶段以上(含事前评估被分配4阶段以上)④自获得之日起在推荐地区居住5年以上并就业、创业。韩语标准通过此次修订由4级放宽为3级。
适用地区为参与广域自治团体内的人口减少地区·人口减少关注地区,各地区可另行规定不同要求。推荐日程及各地区要求请参阅相应广域自治团体的公告。
本信息仅供参考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实际审查以出入境·外国人厅(출입국·외국인청)的判断为准。